相信提到红牛,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每个人都喝过红牛,但是红牛是怎么来的呢,下面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20世纪70年代,红牛(Red Bull)饮料创始人许书标(泰国人)的工厂研制出一款内含水、糖、咖啡因、muco-纤维醇和维生素B等成分的“滋补性饮料”,取名为“红牛”。当时“红牛”的目标销售群体是倒班工人和卡车司机等蓝领,帮助他们在通宵熬夜工作时保持清醒。“红牛”推出市场后大受欢迎。销路使他增强了信心,把工厂办到国外,每天24小时流水线生产,产品供不应求,很快覆盖了东南亚和西欧、北欧各国市场。成为泰国不负众望的“饮料大王”。
许书标和大家简单普及一下,泰国“饮料大王”, 1922年生于海南文昌宝芳乡坑尾园村。许书标是在海南出生、泰国长大的华人,曾入选“十大最具海外知名度泰国人”。在《福布斯》2011年的泰国富豪榜上,许书标以50亿美元的身家排名第二,全球排名第205位。2009年,他一度是《福布斯》杂志认定的泰国首富。
1995年12月,“红牛”凭着对中国市场发展的信心和全球战略眼光,从泰国来到中国,成立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红牛),大力开拓中国市场。一时间,“提神醒脑、补充体力”、“渴了喝红牛,困了、累了更要喝红牛”的广告语,广为传诵,红牛品牌为广大消费者所喜爱,为相关社会公众所熟知。但是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是谁创立的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1984年,泰籍华人严彬在泰国创办了华彬集团;1995年12月,华彬集团与泰国红牛、泰国天丝在中国合资成立了中国红牛,并拥有了“红牛”商标在中国的经营权;1996年2月,中国红牛以一句“红牛来到中国”,首次在央视春晚广告中亮相,开始为更多中国消费者所熟知;2014年,中国红牛年销售额突破200亿元,在功能饮料市场占据了80%的市场份额。按照这样的趋势,严彬和他的中国红牛将一路顺风顺水。然而,事情却未沿着相应的轨迹发展。2016年底,中泰企业就“红牛”商标的归属掀起了轩然大波。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双方的商标授权日期截至2016年底。今年6月,泰国天丝对外表示,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严彬并未拥有“红牛”品牌归属权甚至所有“红牛”商标等一系列知识产权,自20多年前将红牛饮料首次引入中国时,泰国天丝就一直致力于扩大“红牛”品牌在中国市场的影响力。
“很多业内人士直指中国红牛自获得商标授权后在国内的急速发展,像极了同样深陷商标纠纷的加多宝。因此,‘红牛’商标的续约问题引人关注。”宁立志说,中国红牛与泰国红牛、泰国天丝之间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尽管该商标经过中国红牛长期使用后价值有所增加,但也应尊重合同,遵守契约精神,双方应通过协商来探讨续约事宜。
在“红牛”商标悬而未决期间,华彬集团推出了功能饮料品牌“战马”,目前已经在部分区域销售。有分析人士指出,推出新的品牌,可能是希望打造一款可以代替“红牛”的产品,防犯“红牛”商标授权到期后可能出现的风险。
就在中国红牛因商标而烦恼不休时,另一市场主体奥瑞金也被卷进这场风波。泰国天丝将奥瑞金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奥瑞金停止伪造、擅自制造其“红牛”“REDBULL”及图形等注册商标标识,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该诉讼使得奥瑞金将公司股票停牌。
据了解,1997年奥瑞金创立之时便给中国红牛做包装罐,2012年至2016年,奥瑞金的净利润从4.05亿元飙升至11.54亿元,这5年中,最高的年份同比增长51.65%,最少也增长了13.47%;更为重要的是,从2008年到2016年,中国红牛对奥瑞金的采购金额从7.71亿元增长到49.75亿元,飙升6.5倍。在法律层面,2012年2月,奥瑞金与中国红牛续签了合作协议,并将合作期限延长为10年。在协议中双方约定,中国红牛应优先向奥瑞金采购包装罐,并尽量保持采购量每年均有一定比例的增长,奥瑞金应优先为中国红牛提供配套产能,优先保证中国红牛的用罐需求。由此可见,中国红牛之于奥瑞金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
然而,中国红牛商标事件发生后,不少业内人士都认为,其与加多宝的发展极为相似,都是“借用”商标经营,通过长期的品牌培育和营销推广取得良好业绩,之后又深陷商标授权到期的危机。此外,二者在经营之初都自己设计包装,加多宝采用与“绿盒王老吉”不同的红罐包装,而中国红牛也采用了与泰国红牛不一样的包装。
那么,中国红牛的包装到底应该归属何处?我国在工商业标志的相关权利方面,商标法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商标法采取的是注册商标制度;我国现行商标法虽对未注册商业标志的保护有所强化,但对商号、企业名称、包装及其他标志的保护,没有纳入统一的保护模式。“今年10月1日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三)款,明确将原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的‘商标专用权’改为‘商标’,这意味着未注册的商业标志也将纳入保护范围,这对中国红牛而言无疑是个利好。因此,我认为,如果合同中没有对此进行明确规定,中国红牛是可以继续使用该包装的。”“值得注意的是,被授权方不能过度依赖授权商标,而应努力打造自身品牌,进而在授权商标物归原主后,自身品牌可以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唯有此,才能避免为他人作嫁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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