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国家政策,提升企业综合价值----系列报道之八

分类:盛询动态 次浏览 06-03 16:45:34

资源与环境专项


一、总体安排

资源与环境专项是依据《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科技创新支撑生态环境保护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设立的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重点支持以科技型环保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研发和系统技术集成示范。2019年度,拟支持资源与环境专项项目45个左右,重点支持资源开采、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低碳节能和海洋资源开发、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监测等领域技术创新,聚焦资源环境领域国际一流技术、国内空白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重大技术,预计完成关键技术研究30项左右,开展应用示范20项左右,培养一批高水平科研团队和骨干科研人员,取得一批优秀科技成果和核心技术专利,支持一批科技型环保企业,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每个项目财政资金支持强度为50万元左右,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

二、支持重点

1.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

1.1 资源开采、选冶及综合利用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指南代码:3010011

支持矿产资源快速高效勘察及绿色开采技术集成与示范,鼓励中低品位、复杂难处理和共伴生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支持焦化、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低能耗低排放新工艺、新装备研发与示范,煤洁净燃烧技术、煤制气洁净技术和节能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支持尾矿、冶炼废渣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1.2 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指南代码:3010012

鼓励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形成机理、挥发性有机物来源解析、氨排放与控制技术研究与应用,支持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重点支持典型区域大气污染物精细化排放源清单及PM2.5动态来源解析研究。支持典型产业园区大气污染全过程综合管控技术集成示范,工业废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研发与示范,重点支持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防控技术集成与示范,天然气、煤气窑(锅)炉低氮燃烧、脱硝技术和装备研发与示范。支持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和装备研发与示范。

1.3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指南代码:3010013

鼓励新型人工湿地污水深度净化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地下水污染治理与环境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支持白洋淀、黑龙港等重点河流湖库和黑臭水体污染综合整治技术集成与示范。支持高盐、有毒、难降解高浓度有机废水高效净化技术研究与示范,污水总氮、总磷、氟等污染物精准深度治理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支持制革、制药、煤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及回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1.4 土壤污染防治及固废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指南代码:3010014

支持土壤污染识别与风险评估、基于设备化的场地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支持土壤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评估决策支持系统研发。支持制药菌渣、化工残渣、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回收利用处置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支持制革废料和废塑料、市政污泥等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

1.5 生态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指南代码:3010015

鼓励生态脆弱区生物多样性恢复、生态廊道建设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关键环节和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生态监测、修复重建、功能提升和生态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鼓励研发基于生态要素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数据采集器和无线传感器等设备的研发与应用。

1.6 多介质环境污染协同治理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指南代码:3010016

支持开展重化工行业污染源头控制与低耗排放技术、工--城多产业废物资源化与能源化利用技术、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水联合修复技术等区域多介质环境污染协同治理技术的集成与示范,重点支持开展区域环境问题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的研究与示范。

1.7 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指南代码:3010017

鼓励开发环境污染实时响应监测预警技术与装备,支持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环境安全管控技术研究与示范,环境监测大数据收集、分析和利用的集成研究与示范,大气、水、土壤、生态立体观测/监测预报预警与控制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重点支持多参数、多功能、便携式在线监测、应急检测技术和设备集成研究。

1.8 低碳节能与清洁生产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指南代码:3010018

支持新型绿色节能材料的研发与示范,重点支持预制装配式、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支持中水回用、雨水高效回收利用、民用净水设备浓水利用等城市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的研发,重点支持循环水处理、分级利用、变频节水系统等节水技术在工业领域的集成应用。支持高能耗行业开展经济适用低碳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重点支持钢铁、制药、制革等重点行业开展清洁化改造系统解决方案和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与示范。

三、专项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除应符合《2019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优先支持京津冀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项目。重点支持科技型环保企业针对我省重点行业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整装成套技术解决方案研究。鼓励围绕重大科技需求开展多学科、跨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

2.所有示范项目应至少形成一套系统解决方案。

3.申报2019年度资源与环境专项项目的企业,原则上自筹资金不得低于专项资金申请额度的2倍。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及符合申报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业务咨询电话

社会发展科技处  0311-8589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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