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石家庄市专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需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报送至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ycjc2019@163.com,文件名为:企业名称+申报项目类别(如:×××公司+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纸件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裕华区槐中路185号503室(槐中路与富强大街交口东行100米路北,联系电话:81582060)。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至时间:2019年11月10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限制条件
1.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者,以及从事行业被列入国家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者不得申报;
2.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重复申报;
3.已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的服务机构不得申报;
四、申报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追回已发放资金,并取消其以后3年的专利专项资金的申请资格,并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立项拨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汇总、资格初审后,采取专家评审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通过集中支付方式拨付资金。
六、项目类别
1.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
申报主体:承担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的企事业单位。
2.专利实施产业化项目
申报主体: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的企事业单位。
3.专利导航项目
申报主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4.小微企业和自主创业创客奖励资金
申报主体:小微企业或自主创业创客。
5.专业知识产权托管项目
申报主体:开展专业知识产权托管的服务机构。
6.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项目
申报主体: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