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下称南山法院)就用户林某因会员付费超前点播起诉腾讯视频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腾讯超级影视VIP会员服务协议》(下称《协议》)部首及导言部分中的免责条款无效,腾讯公司需赔偿林某经济损失1500元。
不过,法院在一审判决中指出,腾讯视频在会员制度的基础上增设“超前付费点播”模式,是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其经营模式的调整,商业模式本身并无不妥。另外,腾讯视频在宣传中明确超级影视VIP会员可以观看已经更新完的VIP热剧的全部剧集,并不存在虚假宣传,没有损害会员已有权益,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庆余年》超前点播引争议
去年大热网剧《庆余年》播出时,爱奇艺与腾讯视频因推出“超前点播”模式而备受争议。2019年12月,原告林某起诉腾讯视频,认为《协议》下的多项条款无效,索赔经济损失1万元。据悉,该《协议》部首及导言中规定:“双方确认前述条款并非属于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并同意该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南山法院认为,《协议》中的所有条款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均是格式条款,《协议》部首及导言部分中的争议条款通过约定方式排除合同法第四十条的适用,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为无效条款。
超级VIP不等于免去观看任何广告
原告认为,自己买了超级影视VIP会员还要看其他形式的广告、还需花钱看超前点播剧集以及腾讯视频平台根据法律规定或其他需求更新《协议》、增设“超前付费点播”模式的行为,与“腾讯超级影视VIP”宣称的会员服务不符,《协议》涉及的1.7条、3.11.2(2)条、3.5.2条后半部分的规定无效。
法院认为,被告在提供长期服务的过程中,为适应不断快速变化的互联网发展需求,对其提供的服务协议进行适时的变更属合理需求。鉴于被告提供服务的用户众多,要求被告在对服务协议进行变更时与众多用户就变更条款逐一协商既不现实也无必要。因此,被告通过与用户事先约定变更服务协议条款的方式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而且,被告在提供该服务协议时已采用以黑体加粗形式显示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原告主张该服务协议1.7条无效,缺乏法律依据。
对于原告指出的超级影视VIP还要看广告的问题,法院认为,除了使用图标外,被告还用多条文字表述解释说明“开通腾讯视频VIP成为会员,部分广告会员可关闭(包括前贴片广告,定向推荐内容等)”、“部分版权方有特殊要求影片或电视剧,仍可能向您提供不同类型的广告服务,敬请谅解”,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法院认定“超前付费点播”模式合理
至于视频平台在会员制度的基础上增设“超前付费点播”模式的行为,法院认为,是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其经营模式的调整,其本身不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此前用户起诉爱奇艺案,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但不能损害会员已有权益。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表示,超前点播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视频网站针对用户一方提供特殊的、额外的服务再次收取适当费用,消费者可以从相关服务中获得一些额外的超出普通会员的好处,满足一些有特殊需要并且有额外付费意愿的用户的需求,这么做没有违反合同的内在利益结构,有它的合理性。
由于腾讯视频通过APP、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SNS推广、市场物料等多种方式对会员权益、超前点播规则、排播进度、新付费价格进行了清楚的提示说明,足以使用户清楚理解其准确含义,法院认可第3. 11. 2 (2)条协议中关于付费超前点播内容是有效的。但由于未给原告提供停止服务使用及退费方式,因此该条款对原告不发生效力。原告可以继续使用“腾讯超级影视VIP"会员服务。
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穆颖律师认为,对于新增的服务,消费者是可以自主选择的,并对付费对价得到的服务有预知。超前点播的商业模式总体上对于整个视频市场的竞争和发展还是有积极影响,有利于改善视频网站的亏损,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促使行业产生更优化的内容。